7月16日,卢氏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出嫁女土地补偿款纠纷案,在被执行人村组六十余名村民到法院聚集、对法院施压、要求法院停止执行的情况下,卢氏法院制定预案,精心组织,联系被执行人所在乡、村负责人出面协调,共同做村民思想工作,将该案顺利执结,依法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出嫁女的合法权益。
遭遇歧视 出嫁女状告村民小组

董某系卢氏县横涧乡照村十一组(以下简称照村十一组)村民,出嫁结婚后户口仍在该村民小组。后因为修路征用组下土地,按人分配董某应分得征用土地补偿款15000元。但该村民小组在分配土地补偿款时,以惯例为由不向董某支付款项。无奈之下的董某以村民小组侵犯其土地权益为由,将照村十一组告上了法庭。

卢氏县法院对该案审理后认为被告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用后,原告作为被告成员,有权分得土地补偿款。被告以原告已经出嫁为由拒绝支付按人分配款,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遂依法判决被告照村十一组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董某征用土地补偿款15000元。
拒绝执行 村民小组长带领村民对法院施压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照村十一组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董某于2018年4月向卢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卢氏法院执行干警向照村十一组组长李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逾期被执行村组未履行义务也未申报财产,之后执行干警多次敦促被执行村组履行判决义务,该组组长李某某明确表示,认为法院判决违反组下惯例为由,坚决不向董某支付款项。
2018年7月16日上午,卢氏法院开展涉公职、涉村组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来到李某某家,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李某某以需要离开十分钟给孩子送钥匙为由,脱离执行干警视线,迟迟不予露面。执行干警在等待过程中,有村民陆续赶来将警车围住,阻挡执行干警离开。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执行干警先行撤离现场,电话通知李某某到法院履行判决义务。
当天下午,李某某带领六十多名村民来到卢氏法院,聚集在法院办公楼内,要求停止执行,否则不撤离,以此给法院施加压力。
依法执行 维护出嫁女合法权益

面对突然出现的情况,卢氏法院迅速制定预案,并组织十余名执行干警分头给群众释法明理,维持现场秩序,同时,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对组长李某某实施拘留。
为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该院主管领导联系了横涧乡政府和照村有关负责人到法院协助做村民思想工作。在执行干警的教育下,李某某认识到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错误,并表示愿意协助做其他村民的思想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村民们认识到了行为的错误,陆续离开法院。组长李某某主动表示履行判决义务,鉴于近期征土时还需要组长李某某配合,乡、村负责人请求法院不拘留李某某。卢氏法院从全县工作大局考虑,在乡、村共同协助将案件执行标的款15000元交给法院、组长李某某写出深刻检查后,决定不再拘留李某某。该案顺利执结。
【该案的典型意义】

出嫁女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该案的执行中,卢氏县法院顶着巨大压力,将出嫁女的征地补偿费用执行到位,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该案的妥善执行,对当事人和当地群众均起到了法治教育作用,在当地引起了较大反响,该乡其它几个存在类似情况的村民小组纷纷表示,要服从法院判决,主动履行义务,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卢氏法院(赵富林 韩若雪)